
拯救傣族民居——兼谈民族文化特性保护

西双版纳作为旅游风景名胜区,有植物王国、动物王国的美誉及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。其间,傣族传统文化的物化形式之一的傣族民居,在民族风情中占有很大的比重。目前,西双版纳的傣族民居正在快速消失。如勐海———打洛一线的曼扫、曼短、曼岗、曼真、景竜等傣族聚居村,已难觅原汁原味的傣族干栏式建筑,取而代之的是一些钢筋混凝土建筑,丧失了傣族民居的韵味。

西双版纳民族文化要突出的重点之一是历史悠久、文化积淀深厚的傣族传统建筑。民居,是历史的见证,文化的名片。岁月的烟云就凝结在建筑艺术中。它以无字的碑铭,无声的韵律,年复一年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,能折射出一个民族的智慧和生活风貌。傣族先民创造的干栏式竹木楼,其建筑章法符合生态建筑学的原则,邻山近水,傍竹倚花,楼间有楼,楼间有林,既科学又美观,是自然环境与人工艺术的杰作,作为理想的人文环境,达到了天人合一,物我依存的境界。这种建筑从生态意义上讲亲近自然,形成了以自然为核心的民族格调,它不仅在中华建筑中独树一帜,而且是中华建筑的瑰宝。

傣民居是傣族传统文化的载体,保留傣民居建筑风格,就是保护我们的文化遗产,就是保存自己民族的文化特性。失去民族传统文化的民族是不能长存的。我国著名史学家陈寅恪所著的《唐代政治史论稿》中曾例举了南北朝时期推行汉文化的史实:判断族别,不看血统而看他的文化。那时有汉化的胡人,也有胡化的汉人,汉化的胡人忘记是胡人,胡化的汉人也只知自己是胡人,而非汉人。这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:就是一个民族的文化变了之后,他对自己的历史就一无所知了,这充分说明了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。

保护和拯救傣族民居,并不是反对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,而是要在提高生活水平的同时保留我们的民族特征和民族风格。

保护是先进而积极的概念,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小康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,具体要求就是保护环境、保护生态、保护资源。保护资源既包含自然资源的保护,也包含人文资源的保护。发展民族文化是政绩,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也是政绩。改善居住条件如果以破坏文化传统为代价,不但不是政绩,而是历史性错误。蕴含民族风格的建筑一旦被毁或放弃,就是永远无法弥补的损失。为此,政府应予以重视。改“居民自主”建筑的运作机制为“政府引导”。一方面确定建盖傣民居基本式样、技术标准、补贴政策,另一方面以硬性指标和政策措施保证实施,达到“保护”和“利用”的双赢。

保护民族传统文化,是全社会的责任,不是权宜之计,而是战略方针。我们应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和理解保护文化传统,保持民族特色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。保护资源,保护传统文化,应从我做起,使西双版纳傣族民居一代代沿袭下去。